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經市政府同意,現將調整本市普通住房標準事宜通知如下:
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,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:一是五層以上(含五層)的多高層住房,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、新式里弄、舊式里弄等;二是單套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(含144平方米)。
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。
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
上海市房屋管理局
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
上海市財政局
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
2023年1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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